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考试信息 > 考试通知 >

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江西人事考试网 2016-10-17

入闱人员要在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参加资格审查,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募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募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要统一时间和医院,按照有关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入闱参加体检人员须缴纳体检费。考核可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赣人发〔1997〕43号)组织实施。

对因资格审查、体检及考核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产生的计划缺额,由设区市“三支一扶”办拟定递补办法,报省“三支一扶”办同意后组织实施。递补入闱人员时,须从该岗位所有未入闱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5、确定人选。体检、考核结束后,7月底由设区市报省“三支一扶”办审批确定人选。人选确定后,省“三支一扶”办将人员名单抄送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设区市报省审批时须将拟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上传至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省“三支一扶”办批复确定人选后,各地填报《2016年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登记表》(见附件)并做好实际招募人员的个人信息完善工作。

6、培训。确定入选的“三支一扶”人员8月上旬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或设区市“三支一扶”办8月中旬集中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本地区基层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乡镇共青团有关工作等,帮助“三支一扶”人员了解农村工作、生活的要求和方法,使其在上岗前做好充分的心理、知识、生活准备,从而更好更快地适应基层工作。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