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 511507678
赣人社发[2016]22号
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委:
自2006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紧贴基层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培养使用,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三支一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全省共招募 “三支一扶”人员2.2万余名,平均每个乡镇招募18.5人,1.7万余人服务期满就地安置在服务单位,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善我省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基层服务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欢迎。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我省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年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