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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江西人事考试网 2016-10-17

(二)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人社部《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4﹞61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中定向考录公务员和优先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每年拿出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20%以上的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每年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三支一扶”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聘。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三)鼓励自主创业。各地要将有创业意愿的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及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农村青年创业富民行动等,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孵化等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税费减免、创业担保贷款等扶持。自主创业的“三支一扶”人员,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外,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可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有关政策;已办理就业登记并参加社会保险的服务期满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待遇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上述政策具体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促进自主择业。对自主择业的“三支一扶”人员,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要为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并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对实现灵活就业的服务期满人员,按规定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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