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规范选拔招募工作。各地要科学设置选拔招募条件,提高人员岗位匹配度,努力提升招募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三、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服务
各地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办法,切实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强化人员管理。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是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采集、上报和更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时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在岗信息、日常服务、考核考评、期满去向等信息的采集、管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
(二)完善日常服务。各级“三支一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户口、人事档案保管工作,户口可由指定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接收安置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将其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安置单位;因故放弃安置的,原则上转回原籍。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要及时为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