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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安康市振兴计划政策待遇

2017-03-16

2、招录到农村基层的高校毕业生人事档案由县(区)各行政主管部门管理,工资待遇由县(区)财政按照规定标准按时足额予以发放。招录到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工作的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转正定级时大专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1级,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薪级工资高定2级。调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实施范围的县(市、区)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后,高定工资不再保留。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毕业生,第一年可安排到县医院实习锻炼。

3、对招录到农村基层参加振兴计划且在基层服务满3年者,经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同意,可以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县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可以在本县境内乡镇同类事业单位之间流动。

4、对违反协议不到基层工作或不履行服务年限的,予以通报,并追还全部奖励金,5年内不得录用为陕西省行政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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