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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陕西西安市振兴计划政策待遇

2017-03-16

经以上程序后,拟聘人员相关信息由各区县人社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社局核准,经市人社局审核同意后,上报省人社厅办理全省统一印制的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由区县人社局发给拟聘用人员。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招聘的县人社局报到,并与区县人社局以及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签订规定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后,由区县人社局按招聘单位岗位落实单位及岗位。应聘人员一经聘用,即为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社保等待遇。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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