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2甲因不对乙支付到期的汽车修理费,乙对甲的汽车行使留置权。由于汽车上没有工具箱和备胎,乙要求甲交出工具箱和备胎。①工具箱和备胎均为汽车的从物。②《担保法解释》第114条规定:如果债务人未将从物移交留置权人占有,则留置权的效力不能及于留置物的从物。③故乙对未占有的工具箱和备胎不享有留置权。
(四)原物与孳息(★★)
1.区分标准。原物指孳息所从出之物。孳息,指原物的出产物或原物产生的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
(1)天然孳息,指原物因自然规律或者按照物的用法而产生的出产物。天然孳息有两个 特征:①须与原物分离,是独立的物。如:鸡下的蛋、剪下的毛、出生的牛犊、挤出的牛奶、开采的矿藏。②系原物按照自然规律或者用法所产生的出产物。第二个特征的意思是,收取天然孳息后,不对原物构成根本性破坏(不改变其性质或对其构成毁损),所以,牛奶、牛黄属于天然孳息;屠牛所取得的牛皮、牛肉就不是天然孳息。孽息的英文是Fruit,折射出天然孳息的这一特点。
(2)法定孳息,指原物依据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收益,是不使用原本的对价。如租金、利息、彩票中奖所获奖金或奖品(射幸孳息)。须注意:购买股票取得的股息,不属于法定孳息。
股息VS法定孳息 (1)法定孳息的定义是:“不使用原本的对价”。即原本的所有权人将原本让渡给他人使用所获取的对价才属于法定孳息。例如:甲借给乙100万元所获 10万元的利息属于法定孳息。再例如:甲将房屋出租给乙所获10万元租金也属于法定孳息。它们都是甲不使用原本的对价。 (2)而购买股票所取得的股息则不属于法定孳息。例如:甲拿出100万元购买股票,半年内净赚50万元。这50万元的股息也是原本依据法律关系(股票买卖合同)产生的收益。但不属于法定孳息。因为,甲购买股票后,100万元虽然已经移转给上市公司使用,钽甲同时获得与100万元对应价值的股权(股票),原本(股权或股票)仍归甲使用。所以,50万元股息不符合“不使用原本的对价”之界定,不属于法定孳息。同样的道理,甲向乙有限责任公司出资100万元,第一年分红20万元,这20万元的分红也不属于法定孳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