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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人通〔2006〕61号文件

2016-10-12

4、组织报名。每年8月份,毕业生根据公布的选拔信息,结合自身条件,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证件自愿到所在县(区)人事部门报名。报名时须填写《甘肃省选拔高校毕业生进村(社区)工作审批表》一式三份(见附件)。

5、确定人选。县(区)人事部门将初审合格人选推荐上报市(州)人事部门,由市(州)人事部门结合岗位要求、专业特点和报名情况,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考试、考核等方式,进行择优选拔,并将确定的人选面向社会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6、上报备案。人选确定后,由市(州)人事部门于10日内将人选情况上报省人事厅备案。

7、岗前培训。人选确定后,由市(州)人事部门组织集中培训。主要学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知识、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有关常识等内容。

8、派遣上岗。入选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后,由县(区)人事部门派遣到确定的村、社区上岗开展工作。每年10月底前要全部安排到位。

四、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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