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学制、学费和住宿
(一)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等有关文件要求,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研究生均须缴纳学费。各专业及学位类别的学费标准及学制见附件。
(二)根据有关规定,所有在学校住宿的研究生均须缴纳住宿费(非全日制和定向培养研究生不安排宿舍)。
十一、奖助金相关规定
(一)国家奖学金
20000元/年·生,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安排获奖比例。
(二)国家学业奖学金
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即工资关系和档案转入学校者)入学第一年学业奖学金分为两等,一等为12000 元/年·生,发放比例不高于20%;二等为7000 元/年·生,除获一等奖学金外符合资格者均发放二等奖学金。第二年开始学业奖学金分为三等,一等为12000 元/年·生,发放比例20%;二等为6000元/年·生,发放比例60%;三等为2000 元/年·生,发放比例20%。
(三)国家助学金
标准为6000元/年·生,有固定工资收入者不参加评定。研究生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学校者,不享受助学金。
(四)其他奖助金
学校设立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等,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十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将通过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发布。考生应及时上网了解招生相关信息。
(二)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学院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也可向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或学校纪委提出。
1.汕头大学研究生院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大学路243号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邮编:515063
电话:官网查看 (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传真:官网查看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s://www.gs.stu.edu.cn/
Email:官网查看
2.汕头大学纪检监察室联系方式
监督与申诉电话:官网查看(工作日08:30-12:00, 14:30-17:30)
电子邮箱:官网查看
本简章由汕头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对招生工作存在疑义者应在招生年度内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汕头大学研究生院
2025年9月
原标题:汕头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gs.stu.edu.cn/yjszs/master_zsjz.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