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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汕头大学 2025-10-09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报考要求如下:

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除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儿科学、儿外科学、眼科学、麻醉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外)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

①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105105)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②儿科学(105102)、儿外科学(105112)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③眼科学(105116)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④麻醉学(105118)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⑤临床检验诊断学(105120)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⑥放射肿瘤学(105122)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放射医学(医学学位)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⑦放射影像学(105123)、超声医学(105124)、核医学(105125)可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

9.本科为临床医学(订单定向)培养考生,可在征得定向单位同意并与当地卫健部门协商同意后报考全科医学专业学位(105109)硕士研究生,不接收报考其他专业。

(二)推荐免试

推荐免试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对部分高等学校按规定推荐的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相关规定的考生,经确认其免初试资格,由招生单位直接进行复试考核的选拔方式。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截止规定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推荐免试生的报名、复试录取工作将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另行安排。 其他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报名,逾期不得补报。

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条件请参阅《汕头大学2026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六、全国统一考试报名

考生在报考前,请务必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我校的报考条件和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现场确认)、考试、复试或录取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逾期不得补办;并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否则视为报名无效。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2.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填报志愿并选择报考点,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如实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报名期间学信网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5.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汕头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7. 申请享受初试加分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进行审核。未按规定申报或审核(含招生单位复审)未通过的,不享受加分政策。加分项目不累计。

(二)网上确认

1.考生网上报名后,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及要求根据考生所选择的报考点及报考点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执行。

2.考生网上确认时应当积极配合报考点,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

3.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当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5.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

6.考生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报名前应处理好与所在单位的关系。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将在复试录取阶段审核考生报考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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