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提供材料
报名人员必须在报名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1.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尚未发放毕业证书和报到证的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以及下列“招募办法”中量化考核评分办法和相同评分优先确定拟招募体检对象办法本人所涉及项目的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龙岩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见附件2,统一按A4纸格式单张打印),并贴好照片(近期一寸彩色证件照)。填报时,要对照招募单位、岗位的具体要求,在《计划登记表》“报名服务岗位”栏填写符合条件的一个招募岗位,并在“是否服从调剂”栏注明是否服从调剂。
3.提交经所在学校的院、系审核的《上杭县招募2018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学校考核表》(见附件3)。
4.“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 统一按毕业生本人当前是否为农村在册贫困户人员或城镇低保人员认定。申报家庭经济困难加分的人员,享受城镇低保家庭的报名人员,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在册贫困户家庭的报名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四)审核评分
本次招募工作按照《上杭县招募2018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见附件4),进行量化考核评分。其中,“在校表现情况”由毕业生自行下载并打印《上杭县招募2018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人员学校考核表》(见附件3),按以下要求进行审核。
1.提交所在学校的院、系或有关部门,进行“个人基本情况”和“量化评分情况”中的综合测评排名情况审核。要按照“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如实地对报名毕业生进行审核并评分,审核过程中如有徇私舞弊或失职渎职的,将依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