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考试信息 > 考试公告 >

2018山东济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116人公告

济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22

四、体检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进入同一岗位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体检合格后放弃招募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合格的考生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招募对象。

公示结束后,为“三支一扶”人员颁发《山东省“三支一扶”计划招募通知书》,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签署《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

六、其他事项

1、“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期间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三支一扶”人员日常管理、年度考核等由基层服务单位负责,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服务协议,不享受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2、“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本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本次考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济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8年济宁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点击下载>>>

济宁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2018年5月18日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