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29日16:00
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附件2)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初审在考生提交报考信息2小时后进行,一般不超过36小时。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考生进行补充。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在5月28日16:00前修改补充报考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三)报名确认
确认时间:2018年5月24日11:00—5月30日16:00
考生在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逾期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募人数3倍的招考职位,计划招募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募计划;计划招募2人以上的,原则上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被取消招募计划的考生,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8年6月26日9:00—6月30日9:30
报名确认成功后,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能打印。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一)笔试
时间:2018年6月30日9:00-11:30。
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和相关要求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两证缺一不可。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