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资格条件以《咸阳市2016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岗位需求一览表》中的要求为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和研究生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201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为准。
(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招聘岗位有其他政治条件限制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及振兴计划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不得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
4、现役军人;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需要回避的;
6、“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未满(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8、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未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的;
9、在近年来的咸阳市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公开招聘中,在录取之后无正当理由放弃或服务期未满辞职的;
10、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
三、招聘程序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招聘工作采取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实施。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在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发布公告。考生对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拨打招聘岗位一览表内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7日0:00—10月20日18:00(报名时间为四天,10月20日18:00之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未进行资格初审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
2、 报名网站: 咸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