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备考技巧 > 公基 > 法律 >

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中有关量刑的考点解析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6-12-26

【答案】D。解析:《刑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甲有多起不同的犯罪行为,则甲最少有三起犯罪行为,最重的为十五年有期徒刑,最轻的为十年有期徒刑,第三个介于十年至十五年之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数罪并罚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故本题答案选D。

六、缓刑

缓刑,属于刑罚暂缓执行,即对原判刑罚附条件不执行的一种刑罚制度。

(一)适用条件

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

2.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宣告缓刑不会对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的不良影响。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或者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考验期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三)法律后果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刑法》第77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