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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刑法中有关量刑的考点解析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6-12-26

三、自首

(一)分类

1.一般自首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2.特别自首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二)后果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四、立功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行为,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获其他嫌疑人的。

(一)情形

1.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为立功;

2.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的,应当认定为立功;

3.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应当认定为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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