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募对象和条件。招募对象主要为省内普通高校应届专科(含高职)及以上学历持《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凡是招募支教的毕业生,必须从师范院校毕业生中选拔)。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学兼优。
2、自愿到乡镇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3、家境贫困,家庭成员平均生活费低于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特困毕业生。
4、身体健康,适应在基层工作
(三)招募原则和程序。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按省上分配的指标名额招募家境贫困的毕业生。具体招募工作可按以下程序进行:
1、组织招募。7月15日至8月20日,各市(州)人事部门负责动员、报名,除特困生外,其他人员采取考核或考试的方式进行招募;
2、确定人选。8月20日至10月10日,各市(州)人事部门对招募人员按条件进行审核、体检、考核或考试。确定人选后将《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一式三份,连同人员花名册一并上报省人事厅审批。同时将花名册通过报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