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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试行)

2015-08-03


 

第九条面试小组分组办法。原则上根据学段、学科和设岗人数设立面试小组。招聘人数较少的学段或学科也可跨学段、跨学科设置综合性面试小组。

第三章面试工作程序

第十条制定方案

(一)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标题,指导思想和原则,面试工作领导小组人员构成,面试题目组成员、考官、考务人员、监督人员,时间和地点,应试者分组,面试的内容、方法和程序,面试测评要素,纪律和要求,举报电话(网址)及其它相关事宜。

(二)除面试题目组成员、考官和考务人员保密外,其它事项应提前3天予以公布。

第十一条命制试题。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办公室遴选相关人员成立面试题目组,并按本办法所列题目原则、题目要求编制面试试题,拟定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面试试题的编制、封存、保管、传递、交接、拆封等,按机密件要求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考官。各市(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办公室负责组织对面试考官进行集中培训,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一)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的有关政策及规定,面试在整个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中的地位和作用。

(二)面试内容、方法、要求,各项测评要素的含义和操作定义,评分标准,注意事项以及其它技术问题。

(三)进行面试演练,以熟悉操作流程和统一评分标准。

(四)面试工作中的安全措施。

(五)面试工作中的职责和纪律要求。

第十三条设置考点

(一)面试考点须设考务办公室,各面试小组分设资格审查室、候考室和面试室,每室须有醒目标志,便于相互联络。面试考点须选在周边环境安静、不受外界干扰的地方。

(二)面试室要明亮、宽敞,布置简洁,避免分散应试者的注意力,内设应试者席,考官席,计分员、核分员、监督员、记录员席。应试者席无饰物,便于考官观察应试者形体动作。

(三)资格审查室、候考室要设在临近面试室而又互不干扰的房间。资格审查室供应试者进入候考室前进行资格审查用,候考室主要供应试者面试前准备和休息用。候考室内应布置整洁,并备有必要的服务设备。

(四)若采用试讲法进行面试,面试考点须另设备课室,备课室须配备、教学参考书、纸笔等。

第十四条组织面试

(一)面试开始前,考务办公室组织主考官、考官、各类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抽签分组。

(二)应试者凭面试通知单、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毕业证按规定时间到达考点。

(三)应试者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进入本组资格审查室,由资格审查人员对其进行资格审查(附件四)。

(四)资格审查的应试者由工作人员带入本组候考室,待资格审查的所有应试者进入候考室后,由工作人员组织抽签排序,并按《应试者抽签登记表》(附件五)登记。若采用试讲法,抽签后应试者依次进入备课室,给予其适当的备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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