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岗位要求
(1)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要求: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教师岗位须为学前教育毕业生或相关相近。本科相关相近须为《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目录》中的教育学、科学教育、人文教育、教育技术学、艺术教育、小学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动画、美术学、绘画、雕塑;专科相关相近须为《普通高校高职高专指导性目录》中的音乐教育、美术教育、体育教育、初等教育、现代技术教育、特殊教育;中等学校毕业生必须为学前教育。
符合以上岗位要求的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非师范类毕业生须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报考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岗位须为医学、护理、医学技术类及相关,不包括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制药工程、生物制药、医药营销、医疗器械、美容、食品工程、营养学等。
(3)报考基层畜牧兽医、农技推广等涉农站(所)工作人员岗位须为畜牧兽医、农业类相关。
(4)报考基层旅游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须为旅游类及相关。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至历史、地理、外语、工商管理(不含二级学科)、民族学、语言文学等。
(5)报考“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岗位工作人员的毕业生不限。
三、指标分配及选拔办法
(一)指标分配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各县(区)基层学校(包括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卫生、农牧、旅游、“三支一扶” 和“进村社区”岗位的实际需求及报名人数,向各县(区)分解下达选拔指标。今年起将“三支一扶”水利岗位纳入支农项目,并单独列出。集中连片特困县(区)农村幼儿园指标由市教育局根据建设数量和教师需求提出分解意见。如果某个岗位出现某县(区)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分配1名指标的平均人数时,此岗位的指标可不向县(区)分解,由市上统一保留,在全市范围内录取。
(二)选拔办法
报考基层学校(包括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卫生、农牧、旅游岗位的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150分)和基础知识测试(150分),两项分值相加为笔试总成绩。
报考农村基层幼儿园岗位的考生,招录选拔考试除笔试外,还需进行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工作由各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笔试结束后,由市人社局按分配指标的120%取整(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依据笔试成绩从至低分确定各县(区)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指标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根据学前教育的特殊需求,从今年起,加大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比重,考生的最终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拟录用人员以最终成绩从至低分确定。
报考“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岗位的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组织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总成绩为150分。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5月28日至6月2日。
2、报名地点:报考基层学校、卫生、农牧、旅游、“三支一扶” 和“进村社区”岗位毕业生在各县(区)人社局现场报名。
3、项目选择:每位考生只能选择报考民生实事项目(基层学校、卫生、农牧、旅游)或基层服务项目(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特岗教师、西部计划)中的一个岗位类别,不能重复交叉报名。重复报名者,按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