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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方案

2012-05-18

各地级以上市、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人力资源)局、教育局、财政(税)局、农业局、卫生局、扶贫办,团委、妇联,省内各高校:

为保证我省2012年组织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农业厅

广东省卫生厅

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共青团广东省委员会

广东省妇女联合会

二○一二年五月十一日

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9〕4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中组部、人社部、教育部等八部委《关于继续做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当前我省就业形势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以下简称“三支一扶”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内容

  2012年,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拟招募1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我省52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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