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通知》(陕政发〔2006〕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陕西省“十一五”期间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08]31号)文件精神和2008年各实施县农村基层人才需求计划,省人事厅决定,对农村基层单位需要补充的教育、卫生、农业技术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人数
这次补充招聘涉及3个市、28个县(区)。共计招聘521人,其中教育146人、卫生(计生)289人、农业技术86人;渭南市102人、榆林市254人、延安市165人。
(二)招聘对象
2008年毕业、往届未就业且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毕业生(统招统分)。除教师岗位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其余部分岗位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具体岗位所需招聘对象资格条件按招聘计划表岗位要求确定(详见招聘公告计划一览表)。大专以上条件的岗位本科以上学历者优先;同等条件下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毕业生优先;教师岗位师范类的毕业生优先。
(三)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知识、文化程度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考教师岗位的师范类考生须具有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报名、考试考核等所有时间安排在各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布,请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所报市网站,不要错过时间。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在陕西省政府门户网()、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陕西人事考试网()、中国西安人才网()等网站以及各大新闻媒体上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6日—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