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全部为三年。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及相关费用
我校录取的所有硕士研究生均需缴纳学费。
2026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体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将按照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等部门的最新文件收费标准上限执行。
(二)奖助体系
根据国家和学校奖助相关规定,符合相关条件的全日制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资助;表现优异、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参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校研究生奖助文件如有修改,将及时在学校网站(https://stu.ytu.edu.cn/)公布,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十、培养地点及住宿情况
外国语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海洋学院4个学院学生在八角湾校区就读、住宿,其余学院学生在主校区就读、住宿。部分招生学院(专业)的培养地点可能会发生变化。具体培养地点以实际教学安排为准。
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授课方式与全日制相同,可申请宿舍,其他集中授课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原则上不统一安排住宿。
十一、毕业
1.研究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设置的学分与课程要求,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和各项培养环节,修满应修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学校颁发学位证书。
2.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两种。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是指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非全日制研究生指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3.硕士研究生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4.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十二、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其他事宜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相关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烟台大学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由烟台大学负责解释。章程内容若有与教育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和其他未尽事宜,均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十四、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1066
信息发布网址:https://yjs.ytu.edu.cn/
咨询电话:官网查看
主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清泉路30号
八角湾校区地址:山东省烟台黄渤海新区四平路1号
原标题:烟台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文章来源:https://yjs.ytu.edu.cn/info/1015/2861.ht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