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考生未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的,或者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面试资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
面试合格的考生应参加体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体检工作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和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执行。体检必须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时间及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七、组织考察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组织考察工作由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大学生村官组织考察工作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德、能、勤、绩、廉及适应所聘岗位的情况。
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为本次考核招聘的拟聘用人员,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考核招聘资格条件的,取消拟聘用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九、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按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人事关系手续,并培训上岗。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聘用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服从岗位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相关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3年内取消招聘资格。
十、纪律要求
1.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无论任何时候,一经查证属实,均取消聘用资格。
2.严格考核招聘程序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准徇私舞弊,违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此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由纪委监委部门全程监督。
3.考核招聘的各项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均在江陵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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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陵县委组织部 江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日
原标题:江陵县2020年度事业单位考核聘用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iangling.gov.cn/xwdt/tzgg/202007/t20200701_498070.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