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荆州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及期满后有关政策的意见》(荆人社发〔2018〕10号)和《关于做好乡镇事业单位考核聘用大学生村官有关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5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启动2020年度事业单位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大学生村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对象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我县在职服务,且2020年7月底前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2.大学生村官:我县在职2017届大学生村官,必须到村任职满一个聘期(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二、考核聘用岗位
本次计划考核聘用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名、县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名。岗位计划详见《江陵县2020年度考核聘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岗位一览表》(附件1)。
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县直事业单位中选择岗位。
2.大学生村官:考生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县镇事业单位中选择岗位。
三、考核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资格和技能条件;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检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它不予招聘的情况。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加分
(一)报名时间:2020年7月2日- 7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