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政策。
(四)具体招募安排、现场确认地点等事宜,按照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简章(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由昌吉州“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发布的招募简章(公告)职位由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答。
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昌吉州“三支一扶”办公室:
昌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阜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木垒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奇台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呼图壁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吉木萨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玛纳斯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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