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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新疆昌吉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135人公告

昌吉州人民政府网 2018-05-31

(四)体检

8月5日—8月15日,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由招考县(市)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底确定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

(五)培训

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由昌吉州“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另行通知。

(六)上岗

8月29日至 31日,各县(市)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工作。

三、待遇保障

(一)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每人每年工作生活补贴2.5万元,用人单位发放500元/人/月工作生活补贴。

(二)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安家费补贴。

(三)“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参加相应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购买。

(四)县(市)配套政策。各县(市)面各向“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发放的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招考县(市)招募简章(公告)执行。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少数民族毕业生同时要取得全国国语水平中等C级以上证书);报考支农、支医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与农、林、牧、水利或医疗卫生相关或相近;报考扶贫岗位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须是基层所需专业。

(二)新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服务地报到,无故超过报到时间的,取消招募资格。截止9月1日仍未报到的空缺岗位可进行递补,由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依据岗位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三)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政策。

(四)具体招募安排、现场确认地点等事宜,按照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招募简章(公告)执行。

(五)本公告由昌吉州“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各县(市)发布的招募简章(公告)职位由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答。

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咨询电话:

昌吉州“三支一扶”办公室:

昌吉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阜康市“三支一扶”办公室:

木垒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奇台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呼图壁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吉木萨尔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玛纳斯县“三支一扶”办公室:

原标题:昌吉州2018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

昌吉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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