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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工作的通知》(龙人社〔2018〕287号)精神,2018年我市招募16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各乡(镇)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现将有关报名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主要为2018年龙岩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市外全日制普通高校龙岩市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3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放宽至26周岁(1992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0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具体招募岗位、专业和学历要求详见《2018年龙岩市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汇总表》(附件1)。
二、在岗待遇
参加龙岩市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前一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同时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交基数按上年度全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按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参加龙岩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期满待遇
参加龙岩市级“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参照《中共龙岩市委组织部 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关于实施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龙人社〔2017〕216号)享受相关期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