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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山东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54人公告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05-21

(六)考察

各县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招募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干部档案审核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七)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和“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拟招募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四、管理服务

(一)公示期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到服务单位上岗。

(二)“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考核等由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和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三)“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37号)规定,自2017年起,乡镇事业单位在编制和岗位空缺数额内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采取考核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5年的最低服务期限(含“三支一扶”计划服务年限)。已按照基层项目有关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职位、岗位。

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服务协议。

六、其他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发布,考试报名及准考证打印在“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具体实施。

本次招募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补充公告由东营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解释,招募的各项通知及未尽事宜,请及时到“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

东营市及各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电话和地址:见附件

原标题:2018年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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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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