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复审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另行发布。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招募。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山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见省公告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和《山东省2018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考试诚信承诺书》(见省公告附件4,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省内技师学院或高级技校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毕业证、预备技师证书等;省外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四)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和面试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面试考场由纪检机关派员进行全程监督,具体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办法,面试成绩在本场次面试结束后向面试人员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按如下顺序优先录用:第一,优先笔试成绩高的毕业生;第二,优先特困生;第三,优先高学历;第四,优先东营户籍毕业生。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名单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体检按照省“三支一扶”办公室要求开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从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进行依次等额一次性递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