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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福建泉州市“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通知(100名)

泉州市人才市场网 2018-03-14

(五)确定派遣人选(5-6月份)

1、量化评分。根据省“三支一扶”计划考核办法,通过公共服务网对报名人员进行量化评分,依据量化评分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2、组织体检。市“三支一扶”办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人选的名单、时间和地点,通过泉州人才市场网公开发布。

3、人选公示。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市“三支一扶”办审核确认后在泉州人才市场网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六)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7月份)

市“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派遣“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地报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服务后,原则上不再调整服务单位。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市“三支一扶”办将及时在泉州人才市场网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自2018年7月起,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按上一年度公布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确定),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3、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具体按原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76号)文执行。

4、各高校可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引导本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数量的岗位公开招聘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3、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社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各地在实施招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县乡农技推广机构就业、乡镇卫生院就业等基层紧缺人才补充计划,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时,要设置“专门岗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考,或按规定采取“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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