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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三支一扶考试内容-公基:社会保险法要点总结

中公三支一扶考试网 2018-07-27

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要点:个人死亡的,遗属可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个人非工伤或疾病以至于丧失劳动力,自己可领取病残津贴。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要点:医疗保险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无单位缴纳的,个人可自愿参保。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要点:低保、丧劳残疾人,低收入60以上老人、未成年人的费用由政府补贴。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要点:医疗保险不负担—工伤、第三人承担的、公共卫生承担的、境外就医的。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要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要点:犯罪、醉酒、吸毒、自残、自杀等不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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