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
中公三支一扶
导航

位置: 三支一扶 >考试信息 > 考试通知 >

2017辽宁省三支一扶考试招募实施方案(400人)

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7-11

(十)激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做好基层服务工作,积极从“三支一扶”计划人员中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充实到各级党政人才队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及专业技术人才队伍。表现特别突出的,可推荐参加辽宁青年五四奖章、辽宁优秀青年志愿者及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团中央有关奖项的评选。

三、经费保障和工作要求

(一)资金来源。“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工作和生活补贴以及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指单位承担部分)所需资金,中央及省财政按每人每年1.8万元实行定额补助,剩余部分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地方财政安排。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费专项补贴2000元,由中央财政补助。

(二)所有在岗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均按照属地化原则参加社会保险。“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缴纳、停保、转移等工作由“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为其办理;省水利厅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的社会保险由省水利厅按照“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岗位所在地区的缴费标准负责办理。

(三)各地区财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将实施“三支一扶”计划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

快捷入口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