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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东营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补充公告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9-19

各县区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档案审核等。对招募人员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有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复审。认真执行省委组织部《关于严格实行干部任前档案审核的规定》(鲁组发〔2014〕34号),对应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7、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和考察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和“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

四、管理服务

1、公示期结束后,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岗前培训,岗前培训公告通过“东营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另行发布。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签订服务协议并到服务单位上岗。

2、“三支一扶”人员的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的县级人事部门管理,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日常管理、考核等由县区“三支一扶”办公室和基层服务单位负责,乡镇党委、政府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3、“三支一扶”人员享有服务协议规定的各项权利,要履行服务协议的各项义务,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五、服务期满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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