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外高校山东户籍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户口簿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经报考单位同意,也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4)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职位上的人员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募计划。达不到招募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4、面试
各市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考场设旁听席和监督席,由纪检机关派员全程监督。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面试后,根据考生总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其中面试人员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拟确定为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报考单位所在市同类职位(指同一种服务类型)其他进入体检所有人选的面试最低成绩。
5、体检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要严格参照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确保体检工作质量。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人员进行体检。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者,在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一次性递补。
6、确定招募人员名单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人员作为拟招募对象,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招募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四、管理服务
1、各市统一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上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