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确认(2017年9月22日9:00—9月27日17:00)。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需于规定时间内,再次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未按期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报名不收取考务费。
各市报考人数与招募计划比例达不到3: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招募计划。被取消招募计划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网上打印准考证(2017年10月23日9:00—27日17:00)。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
笔试(2017年10月28日9:00-11:30)。笔试采取全省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招募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对于考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3、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招募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并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面试人选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表》和《山东省2017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诚信承诺书》。
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向报考单位所在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名表》、《诚信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省外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