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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4-05-19

 

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 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知识;

3. 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 身体健康;

5. 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9年5月16日后出生),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1987年5月16日后出生);

6. 具有普通类全日制学历,不包括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等在职或成人教育学历。

四、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按照工作部署,在广东人社网()、广东人才网()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以下简称专题网,、)发布“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三支一扶”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等,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向社会宣传“三支一扶”计划。

(三)围绕招募活动,省内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人力资源)局(以下简称人社局)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公告栏等渠道及时发布招募信息,宣传“三支一扶”岗位需求、招募政策及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发动、组织等工作。

五、招募流程

(一)公布招募岗位。

省“三支一扶”办对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已上报的基层需求岗位汇总审核后,按实际需求量及时上网公布,需求表明细到具体岗位,请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直接在专题网下载。省内各高校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要切实根据基层岗位需求,认真按照岗位条件及有关要求进行“三支一扶”招募工作。

(二)组织报名。

1. 报名时间:5月16日-5月31日

2. 报名方式。

(1)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专题网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由毕业院校统一组织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各高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先在网上申报,再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请直接在专题网站下载打印)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所有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表后,连同体检表一并报省人才服务局,由省人才服务局整理汇总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2)省外高校的广东生源应届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专题网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携带有毕业院校学生就业指导部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和体检表到省人才服务局报名。委托他人代办报名手续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本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经审核合格的,由省人才服务局先在网上申报,将所有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表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3)广东生源回到生源地尚未就业的往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专题网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再携带《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学生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局报名。此类高校毕业生填写《登记表》时,“学校意见”栏由学生所在地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的,由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先在网上申报,将所有报名人员名单汇总成表后报省“三支一扶”办。

(4)上述(1)、(2)、(3)项中所列体检证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学生毕业院校校医院出具。体检依高校学生毕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表中必须有明确的体检结论、体检医师签名和体检医院印章。

(5)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和志愿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在网上填报和提交信息过程中遇到问题请直接与省人才服务局刘工程师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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