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面试人数,科学设置面试考官小组。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设主考官1名、考官六名。
各省辖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面试前对面试考官进行考前培训。面试考官小组在全封闭状态下开展工作。面试考官持证上岗。
由各省辖市人社局商请市纪委、监察局派员担任监督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商请公证处派员,对面试工作进行司法公证。
七、面试考点
各省辖市面试考点根据考生人数科学设置若干个面试室、考生候考室,考生休息室。
(一)面试考点。面试考点内划分警戒区域,设专门人员负责引领考生并维持秩序,面试室、候考室和休息室均设置明显标示。
(二)面试室。面试室内设考生席、考官席和工作人员席(包括计分员、核分员、计时员)、监督席、公证席。考生席放置铅笔和草稿纸,考官席放置评分表、水笔和草稿纸,工作人员席放置铅笔和水笔、纸及秒表、计算器、订书机等物品。
在主考官席对面适当位置设置考生席。
(三)候考室。候考室设在临近面试室但又不相互干扰的房间,室内张贴《面试应试者须知》。
(四)休息室。休息室为面试结束的考生等候宣布面试成绩的休息场所。休息室与面试室、候考室保持一定距离,防止互相干扰。
八、面试工作人员
1、候考室安排男、女各1名工作人员,负责考生报到、查验证件,讲明候考须知,对考生按报考岗位分组抽签编号、登记,对候考者实行封闭管理。
2、休息室安排男、女各1名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考生,等候面试全部结束后,统一宣布成绩。
面试前对所有面试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工作人员在面试期间必须接受封闭管理,并严格遵守《面试工作人员守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