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并在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
九、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由邮储银行黔南州分行在有关媒体上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录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二)录用审批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关招聘工作的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考生,由邮储银行黔南州分行报贵州省分行审查并报邮储银行总行审批后,正式办理入职手续。
被录用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十、劳动合同及相关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按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贵州省分行合同用工管理,《劳动合同》首次签订期限为三年,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劳动合同》。
(二)应聘人员一经录用,享受与邮储银行贵州省分行合同用工(正式员工)一致的薪酬、绩效和福利待遇。
十一、本次招聘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黔南州分行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并接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黔南州分行监察部全程监督。
十二、本公告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黔南州分行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黔南州分行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招聘联系电话:;
监 督 电 话 :;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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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共黔南州委组织部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共青团黔南州委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黔南州分行
二0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