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盖章生效后,在考前一周内由县(区)考务办向考生发放。
(四)考试内容及范围
市考务办负责考试的组织实施工作。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等。考试笔试总成绩为150分(天祝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五)公布成绩
市考务办按照省考务办的通知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
(六)初选、体检和审批
1、各县(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按考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拟录取人员。因末位成绩并列时,由各县(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2、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由县(区)考务办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体检须在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同时对拟录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资格复审合格者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工作资格审核表》,不合格者,从本县(区)报考人员中由到低分等额递补。
3、体检结束,合格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三支一扶”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进村(社区)”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备案。
4、审批的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进行岗前培训后,安排上岗,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资格。
六、工作纪律
(一)选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纪律以及选拔的有关规定,严肃工作纪律,严格工作程序。对违反纪律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中有舞弊或欺骗行为的,取消资格。
(三)选拔工作坚持政策、程序、信息、过程、结果“五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全程监督。
(四)报名、考试、体检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县(区)财政分级负担,不向考生收取。
监督电话:市纪委信访室:
市考务办公室:
附件1:
附件2:
武威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务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