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选拔录用人员的待遇
1、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县(区)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及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工资待遇2012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划拨,从2013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工资政策标准。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五、三支一扶、进村(社区)基层服务项目选拔考试
(一)选拔范围和条件
武威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且符合下列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且本人志愿到基层农村和社区工作,并符合有关条件要求,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2、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3、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户口本、毕业证等证件的原件进行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盖章的《201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参加甘肃省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项目考试学校推荐表》、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其中,省外院校武威生源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有关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3、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同时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4、以往已从事过“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进村(社区)”等基层服务项目且服务期已经结束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5、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6、指标分配。报名结束后,市考务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下达我市的选拔指标分解下达各县(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