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结束后,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确定为体检和考察对象的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严格按照招聘公告要求,认真审核考生的学历、学位、所学和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资格复审不合格人员,按照报考岗位成绩高低依次替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体检,参加体检的考生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
(六)考察政审
考察政审由县区人社部门组织实施,着重考察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试(考核)体检结束后,对确定的拟招聘对象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上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汇总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批。
(七)聘用
对考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考生,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将拟聘用人员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审查,审批后发给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统一印制的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应聘人员持招聘通知书到所报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报到,并与各县区人社部门、主管部门签订5年以上聘用合同。
延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