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关于2012年选拔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农牧文化卫生旅游社会岗位工作的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年就业促进工程2件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2〕81号)精神,2012年全省继续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其中:招录28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学校任教(含选拔符合条件的农村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招录2200名医学类(含护理)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卫生院工作;招录1000名畜牧兽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畜牧兽医站工作;招录1000名农业类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农技推广站等涉农站(所)工作;招录1500名相关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基层社保工作;招录1000名相关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文化站工作;招录500名相关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旅游单位工作。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近年来农村纯农户、纯牧户零就业家庭和城镇低保家庭中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现就选拔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酒泉市各县(市、区)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2002年至2010年毕业,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报到注册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2002年至2006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师范类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2011年毕业,持《就业报到证》回生源地登记、尚未就业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4.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本人志愿到基层教育、卫生、农牧、文化、旅游和社会岗位工作,且符合有关条件要求。
3.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分配。
4.招录岗位要求:
(1)本次选拔考试中,基层学校教师岗位分为农村中小学教师岗位(文科类、理科类、音体美类)、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和县(市、区)属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
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须有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有教师资格证或取得省教育厅面向社会组织的教师资格考试教育学、教育心理学两门课程的合格证(高职院校学前教育毕业生允许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
师范类毕业生可直接报考农村中小学和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农村中小学文科教师岗位、理科教师岗位由考生按照本人志愿选择报考,不受所学限制;报考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音乐、舞蹈、美术、体育类及相关毕业;报考乡镇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考生,须为教育类、体育艺术类毕业;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岗位的考生,须具有加工制造类、交通运输类、工程技术类、土木建筑类、信息技术类、农林牧渔类、医药卫生类、公共事务与服务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