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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甘肃酒泉市选拔10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教育农牧文化卫生旅游社会岗位工作的公告

2012-05-29

六、选拔录用人员的待遇

(一)选拔政策和待遇问题。普通高校毕业生被录用后,按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分别与当地县(市、区)教育、农牧、文化、卫生、旅游及人社部门签订就业(工作)合同。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原则上5年内不得调离工作岗位。经选拔被录用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工资由省财政支付。2012年由省财政按年人均15000元、月人均1250元的标准,从聘用文件下发次月起划拨市(州)或县(市、区),由市(州)、县(市、区)按有关政策落实。从2013年起,其工资待遇执行国家统一规定的当地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政策标准,纳入省对市(州)、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基数,市(州)、县(市、区)按照国家和省上的工资政策予以落实。

(二)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被录用后,按其招录为公办教师前最后一次经县(市、区)教育部门批准为代课人员的时间连续计算工龄,无试用期。其工资待遇参照相同条件的正式在职教师执行,由省财政转移支付。

普通高校毕业生选拔的相关政策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负责解释,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相关问题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有关文件规定及其它详细情况,请登录“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 或“酒泉人才网”查询。

咨询电话:

酒泉市人社局:

酒泉市教育局:

酒泉市农牧局: (农技)(畜牧)

酒泉市文化局:

酒泉市卫生局:

酒泉市旅游局:

各县(市、区)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肃州区:区人力资源市场

金塔县:县卫生局四楼会议室

玉门市:市人社局二楼东大厅

瓜州县:县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敦煌市:市政务大厅

肃北县:县人社局会议室

阿克塞县:县人社局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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