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农村纯农(牧)户零就业家庭、城镇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证明或民政局的低保证明。报考农村中小学、乡镇幼儿园教师的非师范类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课程合格证。
(4)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户籍发生变化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凭结婚证、户籍证明及其它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因婚户籍落入我市的外省生源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允许在新户籍所在地报名,录取后需将《就业报到证》改派至我市。
(5)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甘肃省2012年扶持高校毕业生就业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登记表》(附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同时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2、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
(1)提供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有效身份证原件。
(2)提供从事公办代课教师的县(区)教育部门聘用文件或证明、所在学校推荐材料,村、乡镇推荐意见等。
(3)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原则上只允许报考户籍所在县(区)的文科教师、理科教师岗位。审查合格人员填写《甘肃省2012年选拔农村公办中小学代课人员到农村中小学任教资格审核表)(附贴近期2寸免冠彩照),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同时提供所需证件、材料复印件各1份。
3、报名结束后,市考务办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下达我市的选拔指标分解下达各县(区)。
(四)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盖章生效后,在考前一周内由县(区)考务办向考生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