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岗位征集(3月中旬前)
3月5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公共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计划安排应侧重于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地区等需重点支持和扶持的地区)上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具体办法可登录公共网查询。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要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汇总,并对“需求单位”和“需求岗位”栏目所填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于3月10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办。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全省岗位需求信息,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后,3月中旬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三)组织报名(3月22日—4月10日)
1、报名方式
2010年“三支一扶”招募继续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登陆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每人限报三个志愿)报名。
2、报名要求
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网上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4月12日—4月20日)
1、资格审查。省“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公共网公布。
2、院校考核
(1)省内院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按照《报名参加2010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陆招募系统查询)执行。具体方法是,由报名毕业生所在院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登录公共网,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可登陆招募系统查询)审核报名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按照《2010年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毕业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给毕业生评分。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需附上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2)省外院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按照《报名参加2010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由毕业生登录公共网下载《省外高校报名参加2010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考核表》和《报名参加2010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并考核后,填写《省外高校报名参加2010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由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毕业生需附上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五)确定体检人选(4月21日—5月20日)
对资格审查的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在院校考核的基础上,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公共网反馈报名毕业生。
5月底,省“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时间和指定医院,组织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
(六)公示(6月7日-6月11日)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经审核确认后在公共网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