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政审考察
由各县(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拟招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招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情况。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公示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办理相关招募手续,具体事宜由各县(市)人社部门负责。
(九)培训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由各县(市)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具体时间及培训内容由各县(市)另行通知。
(十)上岗
9月1日,由各县(市)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一)工作生活补贴。“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照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二)落实社会保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各县(市)财政部门承担,个人缴费部分从“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
(三)生活补助。“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各服务单位给予每月500元的生活补助。
(四)一次性安家费补助。对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
(五)期满就业政策支持。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落实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专项招聘、考研加分等支持政策。
五、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就业服务协议》简称“服务协议”。此协议一式四份,由用人单位、地区、各县(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和高校毕业生各执一份。
(二)原则上本次“三支一扶”报考地州市岗位范围为参加自治区2026年上半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试报考岗位所在地州市。
(三)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地报到,不服从调剂或无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招募资格。因体检或其他原因自愿放弃等原因造成的空岗,由各地人社部门按规定递补。
(四)参加本次“三支一扶”招募的考生自报名至拟招募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工作人员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三支一扶”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方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理性备考,谨防自身利益受损。
(五)服务期间因各种原因解除服务协议,未能完全按规定时间履行服务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不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
(六)本公告由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巴州各县(市)工作日咨询电话:
库尔勒市人社局:0996-2168520
焉耆县人社局:0996-6022952
和静县人社局:0996-5027644
和硕县人社局:0996-5628557
博湖县人社局:0996-6622161
轮台县人社局:0996-4682365
尉犁县人社局:0996-4026722
且末县人社局:0996-7626629
若羌县人社局:0996-7103586
巴 州人社局:0996-2689039
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3日
原标题:2026年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jbz.gov.cn/xjbz/c115745/202607/6f7616fdc4cc4fe484b85ae8935a7aef.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