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二、培养类型
按照教育部要求,硕士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攻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科门类涉及理学、工学、法学、医学、管理学等),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医学”或“理学、工学、法学、管理学”学术学位;另一类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各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药学、护理、公共卫生、医学技术、应用心理、电子信息等专业学位。
三、学习方式及选拔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我校选拔方式包含:推荐免试和全国统一考试两种方式。
推荐免试:按教育部文件精神,在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本校及外校)中选拔优秀学生攻读研究生学位。
全国统一考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其他考试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
四、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的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报到入学之日前必须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临床医学专业学位(除儿科学和儿外科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重症医学、麻醉学、眼科学、临床检验诊断学、放射肿瘤学、放射影像学、超声医学、核医学以外)各领域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制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报考。
报考专业应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各专业不接收跨专业报考。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考生同时应符合国家西医执业医师资格报考条件。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入学前须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专升本和成人教育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的考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
根据上级文件相关规定,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已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证书》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及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退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否则后果自负。
105102 儿科学、105112 儿外科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儿科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5 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精神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08 重症医学、105118 麻醉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麻醉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16 眼科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眼视光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0 临床检验诊断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医学检验(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2 放射肿瘤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专业的考生报考;
105123 放射影像学、105124 超声医学均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和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的考生报考;
105125 核医学只接收全日制本科为五年及以上学制西医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医学学位)和放射医学(医学学位)。
(4)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符合我校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可以报考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不能报考临床医学或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须具备以下6项条件:
①修完本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并提交进修学校提供的本科学习证明及成绩单(教务部门提供);
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必须通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
④近三年须在国家核心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及以上与所报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
⑤如取得复试资格,复试时需加试两门业务课,加试科目在复试前通知;
⑥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否则将不准考。
(5)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通过复试后,须从所在培养单位退学后,方可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
5. 我校拟接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仅限报考医学门类专业学位各专业,考生须符合我校医学门类专业学位各专业报考条件,具体政策按照国家当年招生文件要求执行。
6. 我校拟接收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报考,考生须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仅限报考学术学位各专业。
五、报名要求
1. 硕士研究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逾期不再补办,具体事宜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2.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我校本年度硕士招生章程,并认真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各专业报考条件。
3. 考生在报名时不需要填报导师,我校将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公布各专业招生导师名单,报考导师相关事宜将在此环节进行。
4. 各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
5. 我校按区分院系所招生,报名时考生须注意选报对应院系所。生物医学工程专业分为工学及医学两个门类招生,报名时注意区分不同门类的专业代码。
6. 网上报名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经过确认后,报名生效。凡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在津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点选择以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网报公告为准。同等学力考生报名点须选择我校;其他往届考生如选择天津医科大学报考点,请密切关注教育部及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报考点选择的具体要求。
7.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报考点必须选择天津医科大学,并按照天津医科大学的要求进行确认,否则将不准予考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