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培养一支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队伍。2022年乌鲁木齐市面向社会公开招募140名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医、支教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简称“三支一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计划、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募计划
2022年共招募140名“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区(县)要在每个乡、镇配备一名人社服务专员,专职从事就业增收、劳动保障等乡村振兴衔接工作。其中:天山区17人、高新区(新市区)19人、水磨沟区8人、经开区(头屯河区)5人、米东区49人(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米泉分局1人)、达坂城区16人、乌鲁木齐县26人(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板房沟分局1人、自治区天山东部国有林管理局南山分局1人)。
(二)招募对象
新疆户籍近三年(2019年至2022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优先招募零就业家庭、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低保户等困难家庭毕业生。
(三)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民族团结;
2.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身体健康,自愿到基层工作,有较强的吃苦和奉献精神,能胜任乡镇基层工作;
4.符合招募岗位所需其他条件。
(四)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2年,自上岗之日算起。
(五)下列人员不属招募范围
1.现役军人,在校生,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参加过“三支一扶”志愿服务的或已被“三支一扶”计划录取未上岗的;
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名参加招募的人员。
二、招募程序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以下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乌鲁木齐市2022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及后续工作安排均在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免收报名费。考生登录乌鲁木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http://www.wlmqrc.com)“三支一扶”专栏,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同意调剂的,仅面向达坂城区、乌鲁木齐县。
报名者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不真实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2.报名要求:考生报名前应认真阅读《公告》及《2022年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招募岗位表》(附件1),每名考生限报一个招聘岗位,签订《健康应试承诺书》(附件2)。因填报信息虚假、错误理解招聘条件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根据笔试成绩总体情况确定合格最低控制分数线,分数线以下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由市级统一命题,区(县)于7月20日同一时间自行组织线上笔试,并做好巡考监督工作。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对象: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资格审查部门:资格审查由区(县)组织实施。
3.资格审查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填写《2022年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查表》(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附件3)。资格审查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表》要求,对招募人员报名信息和所需证明材料进行确认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规定比例计算成绩后,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扫描件: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验证)、《健康应试承诺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将以上材料打包压缩后发送至各区(县)指定专用邮箱(见附件5),邮件标题格式为:报考单位+服务类型+姓名+学历。
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全过程,在招募各环节发现应考人员不符合招募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上岗资格。应考人员提供涉及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给予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处理。
进入面试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经区(县)确认,将《2022年乌鲁木齐市“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合格登记表》(附件4)报至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统一发布公示名单。
(五)面试
1.面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面试工作由市级统一命题,区(县)于同一时间自行组织线上面试。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同一岗位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七)体检
1.体检对象: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募计划1: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招募人数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
2.体检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3.体检要求:体检人员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报考者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统一组织一次复检,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缺额,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各区(县)承担。
(八)政审
政审由各区(县)自行组织实施,在政审中经审定不符合招募条件和要求的,政审结果定为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所产生的的缺额,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各区(县)将政审结果于公示前报至市“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