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公示。
1.体检工作由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组织,时间、地点另行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2.因有关人员主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产生的岗位空缺,可在该岗位报名(申请调剂)人员中按量化测评排序结果进行一次性递补。
3.体检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三支一扶”专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确定为录用对象。
(七)岗前培训。
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对新招募人员开展岗前培训,重点培训政治思想、岗位知识、地域文化、工作实务等方面内容。
(八)组织上岗。
岗前培训结束后,各市(地)"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服务。
(九)试用期考核。
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服务单位对其政治觉悟、服务能力、工作作风等进行综合考核,并将书面考核意见报县级"三支一扶”工作办公室。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经批准取消服务资格。
原标题:黑龙江省2021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公告
文章来源:http://hl.lss.gov.cn/hljhrss/zt2/view.jsp?id=18348504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