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争取和团结那些原来同资产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步骤
对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采取从低级到高级国家资本主义的过渡形式。
【知识链接】
国家资本主义
所谓国家资本主义就是在国家直接控制和支配下的资本主义经济,就是用各种形式和国营社会主义 经济联系着的,并受工人监督的资本主义经济。国家资本主义有初级和高级形式之分,国家资本主义的 初级形式是加工订货、统购包销、经销代销,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是公私合营。
(1) 第一步,实行初级形式的国家资本主义
国家在私营工业中实行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在私营商业中采取委托经销、代 销等形式,既帮助私营企业克服困难,也使其生产和经营开始纳入国家计划的轨道。
这些企业的利润,按国家所得税、企业公积金、工人福利费、资方红利四个方面进行分配, 即“四马分肥”政策。资方红利大体占1/4,资本主义的剥削受到限制,工人在企业中的地位 也发生了变化。这就使企业具有了社会主义的因素。
(2) 第二步,实行个别企业的公私合营
国家向私营企业投资入股,企业的生产资料由国家和资本家共同所有,企业利润的分配仍 为“四马分肥“政策。国家派干部(即公方代表)进入企业内部,同工人、资本家(私方代表) 共同管理和改造企业,公方代表居领导地位。
资本家的剥削进一步受到限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以发展生产、满足人民需要和完成国家计 划为目标,因而已经属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企业。
(3)第三步,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国家对合营企业进行清产核资,定股定息,委派人员负责企业的生产 经营管理,统一调配企业的人、财、物,生产资料为国家所有。国家按企业资本的股份额,每 年拨付给原工商业者百分之五的定息,即“定息“政策。
全行业公私合营后,企业的生产关系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基本上成为社会主义国营性 质的企业。
3.把资本主义工商业者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社会主义劳动者
国家对资方在职人员和资方代理人采取“包下来“的政策,以企业为基地,根据“量才使 用,适当照顾”的原则,对他们在政治上适当安排、工作上发挥作用、生活上妥善照顾,通过 改造阶级成分的方式达到从整体上消灭资产阶级的目的。
[知识点3] 过渡时期总路线
(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岀
1949年党的七届二中全会,提出了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由新民主主 义国家转变为社会主义国家“即“两个转变“同时并举的思想。
1953年6月,毛泽东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正式提出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同年12 月形成了关于总路线的完整表述: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 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 步实现国家对农业、对手工业和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要内容被概括为“一化三改”。“一化”即社会主义工业化,“三 改“即对个体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中,“一化“是“主体“, “三改“是“两翼”,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二)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
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实质是逐步地改变生产关系,基本完成对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 造,使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成为我国社会的经济基础。过渡 时期总路线的根本目的是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